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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职业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2021-01-13

    淄职院政字〔202132021年1月13日发文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和加强对审中统领导健全学责任计制度强化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监促进领导干勤政政、担作为进一步范经责任审行为,根《党主要导干部国有事业单主要导人员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以及其有关律法规干部管理监的有规定,合学实际,定本法。

    第二条 责任审工作近平时代国特色社会主思想指导,彻新展理念聚焦济责任客观价,揭问题,进全深化改促进力规范行,促进反倡廉推进学治理系和治能力代化促进教事业康发

    第三条 本办所称的济责,是指导干任职期间,对其管范围贯彻执党和家以及的经济针政策策部署实学校党委有关经济方面重要决议决定部门济和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重大济风险有关济活动当履的职责。

    第四条 本办所称经责任是指计处领导干部在任间经责任的行情依规依进行建议,以促进位完治理、现目的活动。

    第五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

    (一、系、部、处、室、所、中心及学单位负的党干部一年干部;

    (二)学校所属事业、企业(学院全资或控股占主导地位)法定代表人以及虽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主要领导员;

    上各(部门级领导部兼正职领干部但不际履经济责负责本位或门工作副职领导干

    四)党委定需要行经责任审的其干部和单位负责

    第六条 经济责审计的限原上以干管理门确定的年限主,要时可伸审至其他限。

    第七条 被审领导干遇有有关部采取制措施纪律审查监察查或者亡等殊情况以及在其他宜继续进行经责任计情形联席会批准可以中或者终止审计目。

    第八条 经济任审计为:任中(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可由审计处行开也可托社中介机对重点位或部门岗位领导干任期至少审一次经济责审计可与其他型审项目相合,筹安排协同施。

    第九条 审计处依规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对有意置障推诿延的应当进批评通报成恶劣影的,当严肃责追

    第十条 审计和审计员履经济责审计责时有下列权限义务:

    (一求被计领导部和在单按时提与经济责审计项有关资料相关电数据,以及必的计算机技术档;

    (二求学相关职部门以协助或按提供与济责任审事项关资料相关子数据,以及要的计机技术文档,协调决审计程中有关问

    (三发现审计领干部在单部门有违法规行为的依规法及时出恰处理;

    (四)审计必须坚实事是、客公正廉洁奉公、不徇私秘密的持职业遵守审回避制度的规

    第十一条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所在单位(部门)有下列权限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审计人员回避;

    (二和准确供审处要求与经责任审计事项有的资

    (三)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四)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了解情况的协助与配合;

    (五)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反映的情况,作出书面解释或提出书面意见;

    (六)对审计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提出申诉;

    (七)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其他有部门当协并配合计处开展济责审计工

    第二章 组织协调

    第十三条 责任审工作党委领导立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制度联席会议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组成。计委会主任主管审工作领导联席会议召集联席会议在学校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会议办室设计处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联会议办室主由审计负责兼任。

    第十五条 会议的要职制定善经济责任审计作制规定或措施经济责审计作年度划,确定审对象审计方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协调和监经济任审计作的展。

    第十六条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每初或年末联席议根组织部出的年度或一年经济责审计对象和作计建议,结合干部管理监督要和计资源实际情况本年或下一度的济责任计项计划并报学审计员会批准,经党委常委会批准后织部托审计实施审计济责审计计一经批准不得意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应当请党员会经济责审计联席会议准。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十七条 责任审应当领导干任职间单位(部和事发展以金和国资产管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干部权运行责任落情况及防控大经济风险重点充分考领导部管理督需履职点和审计资源因素依规依确定计内容。

    第十八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二彻落重大决部署推动学及本单位业发情况;

    (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四)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五)“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六位预执行算调和财务支的法和绩效情以及险管控况;

    (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八单位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内控制制的制定和行情

    (九)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十)单位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十一)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及效益情况;

    (十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

    (十三履行关党风政建第一责人职情况及本人遵有关洁自律定情

    (十四)对以往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五)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十九条 领导兼任上述单位的领导职务,且实际履行经济责其进行济责审计时审计容仅限该领导干部所任职应当履的经责任。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二十条 审计准备阶段包括:

    (一)委组按照委常会审议准的计委会、经济责审计席会议定的度经济任审项目计划向审计处送审计托书。

    (二据审委托书联席议确定审计处统筹安后报批准项并组审计

    组开审前调通过询有关能部的意,制定审实施计处责人批后实审计应当在审计3日向被审领导部及其在或原任职(以下简称在单送达计通计领干部及所在单位其他关单位当在到审计知书5日内准完整地提供被审领导干履行济责任关的列资料:

    1.被审计单位本情况包含织机构员配备被审计领干部责分工业务展等情

    2.财务理与支相关资料,含财务管理岗职责与权限审批来源账号清及收明细度财务预算务报等资料如有费项目提供费项目案及票据使用关资

    3.重大经济合同、协议书、投资项目的论证、决策资料;

    4.相关内部控及其执相关财务管理招标经济项决策相关度制定执行情况;

    5.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

    6.任期内接受计或其监督理部门查相结果告、处理意与建整改况等自查纠报告整改情况等资

    7.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8.与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

    9.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四计领干部及所在位应当资料的真实性、整性责,并出书承诺。

    第二十一条 审计实施阶段包括:

    (一)实施审计时,应当进行审计公示。

    (二)审计实施方式

    应当召审计点会,审计处领导、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联席会有关成员单位据工需要可派人审计介绍计工作体安排和要计领导部汇经济责履行处通过检查、析、试等一列执程序,法依组织实审计,在取得靠审计据的制审工作底稿计领导部及所在单人员审计报告征求见稿。

    (三)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意见。

    审计处当听联席会有关员单位意见时了解与被审计导干履行经责任关的考考核群众反巡视巡察反、组约谈、询调、案件处结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审计终结阶段包括:

    (一计组达审计告征意见稿征求审计领干部和所单位意见据需亦可求学有关领联席会议基成员门或其管部的意见计报中涉及重大经济案调查特殊事领导批不征求审计领导干部其所单位的见。

    (二计领干部及所在位应当收到计组审计报告征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提书面10个工作日内未出书意见的视同异议计组当针对审计领导干部其所单位的面意进一研究核实对审计报告征求见稿出必要修改同被审领导部及其在单位的书意见并报送计处。

    (三)审计处合被审计领导部及其所在单的反馈意见规定序对审组的计报告求意稿进行出具经济任审报告计结报告主管计的导审核批准。

    (四导批复处将审报告达被审领导干部和所在单位,将审计结果报告提交干部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必要时,可以将涉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抄送该部门。

    (五)对于在审中发现违纪规问计处出具“审计意见书”求被审单位以整改纠正对于发的有关学制度制度执方面问题计处“审管理建议书形式及时通相关能部门领导。

    第二十三条 干部及所在位如对式下的审计报告持异议在收到告之起的30日内,可向审计提出申诉;计处自收到诉之起的60日内作出复查决。领导干部对复决定仍异议,可向席会申请复

    本条规的期的最后日是定节假假日后的第一个作日期间届日。

    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导干或其所单位进一步核查的事项现存在法违违规的问题处应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移交学纪检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审计处每年按照学院审计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将有关审计实施的所有成果文件和审计检查的有关整理送学保管。

    第五章 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二十六条 处应该审计证或者定事的基础上运用种方法坚持性评价价相结依照有关党法规法律法规定任制核目标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部履经济责情况,作出客正、实事求的评

    审计评应当充分的计证支持审计未涉及审计证据适当者不充的事不作评

    第二十七条 审计评价当与计内容统一括领导干期间任的问题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领导干履行济责任程中在的问题,审计处当按权责一原则根据领干部责分工综合考虑相关题的史背景决策性质和领导部实际所起的用等况,界其应承担的接责或者领责任。

    第二十九条 领导部对履行经济任过程的下行为当承担直接责任:

    (一)直接违反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单位(部门)内部管理规定的;

    (二使下属人员违反有党内法规法律规、政规定单位(门)部管理定的;

    (三完成关法律规规政策标责任等规定的导干作为第责任(负总责事项造成学利益重大损失金和国资产重损失费以其他严损害学等后的;

    (四)未经民策程序者民决策时多数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实施重经济利益重大损失、学资金和有资严重损浪费及其他重损害学益等果的;

    (五履行者不正履行成的果起决性作用的他行

    第三十条 干部对行经责任过中的列行为应当承领导任:

    (一)主决时,在数人意的情下,定、批准、组织实重大济事项于决不当或决策误造成利益损失和国有产损浪费以其他害学益等后果的;

    (二)与相决策和作时没有发明确反对意见,相关决和工违反有党内法规策规定和单(部门)内部管理规定,或者造成学利益损失、学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浪费以及其他损害学利益等后果的;

    (三)疏于监管,未及时发现和处理所管辖范围、分管单位(部反有关党内律法策规定和单门)内部管规定问题成学利益损资金和有资产损失浪以及他损害等后果

    (四直接任外履行者不正履行成的后果当承责任的他行

    第三十一条 审计评价时应当领导干在推改革中因缺乏经先试出的失和错误同明故犯的纪违法行为区开来上级尚明确制的探性试中的失和错误,同级明禁止后然我我素的纪违行为区开来;把为推发展无意过失同为取私利违纪法行为分开来对领干部改革创中的误和错正确握事业上、实事求依法纠并等原则经综分析研可以免责或从轻探索担当领导干部干事业的极性、动性创造性。

    第三十二条 审计评价的依据包括:

    (一)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和学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

    (二)国家和学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

    (三审计领干部在单部门的有关展规划、度计和考核标等;

    (四审计导干部在单(部门制度和关领导的责分文件关会记录议和决有关预算、算和同,有内部理制度绩效标;

    (五)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

    (六)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有关职能部门发布或者认可的统计数据、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

    (七)专业机构的意见;

    (八)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

    (九)其他依据。

    第三十三条 审计报告

    (一)审计处对审计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同时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简要反映审计结果。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事实清楚、评价客观、责任明确、用词恰当、文字精炼、通俗易懂。

    (二)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括审计施审计基本审计领导干所任基本情计领导部的任职及分情况

    2.被审计领导部履行济责的主要包括总体评价、要业等;

    3.审计发现的要问题责任其中括审发现问题的事实定性被审计导干应当承的责以及有依据;

    4.审计期间被计领导计单审计现问题已经整改,可包括有整改况;

    5.以前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6.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7.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

    第三十四条 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公告结果运制度将经济任审计项目结以及改情况为考任免惩被计领导部的重要参

    第三十五条 联席会议当按规定当方通报或者公告经责任计项目果对题的改情况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运用审计结果:

    (一据干管理权计结果及整情况作考核、任、奖被审计导干的重要考;

    (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作出进一步处理;

    (三)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审计现的典遍性向性题和提的审计建及时行研究将其为采取关措完善关制度规定的要参

    联席会议其他员单位应当以当方式及时将计结果运用情况馈审处。

    第三十七条 被审计领干部其所在位根审计结果,应当采以下改措施:

    (一确单主要负人整第一责人的政领导班通报计结果整改求;

    (二审计现的问定期限进行面报办公计处,以及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

    (三据审发现的实有关任人的责任采取相应处理施;

    (四)根据审计建议,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五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情况入所在位领班子党风廉政建责任检查考的内容作为领班子主生活以及领导班成员责述廉重要容。

    第三十八条 经济责任计发问题的整改按照《淄博职业学院审计结果运用管理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7〕20号)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布之起施行2012年5月11日印发《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2〕16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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