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作为被审计单位的一项“大额特殊”资产,其使用情况是审计中必须关注的一项内容。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审计车辆资产应关注机关单位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方面的情况。
笔者在审计某行政机关单位时注意到,该单位在机构改革前由原3家行政机关单位合并而成。该单位管理的项目资金数额较大,合并前各处室管钱管物方面都有很强的自主性,并且该机关有不少二级事业单位,机构较庞大。
根据该单位实际情况,对其车辆管理及车辆使用情况审计思路为:
一是需调取的资料有车辆资产账簿、资产卡片、有关凭证、车辆派车单、车辆保养维修审批单及其有关资料;
二是需要关注的会计科目有固定资产—交通运输工具、商品和服务支出—公车运行维护等科目;
三是需要关注又容易忽视的细节是车辆行车里程、油料使用数量及其车驾人员变动情况;
四是需要关注的部门有财务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及其相关部门。
具体审计步骤为:
首先是查看车辆资产账簿和资产卡片,了解登记入账车辆信息;
其次是查看派车单、车辆保养维修审批单及其有关凭证,找出与账簿和卡片的差异;
再询问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结合现场查看进一步掌握线索,落实差异数量和原因,在此基础上编制审计分析性复核表;
最后落实结果、发现问题、揭露问题。
通过以上审计步骤,最终发现该单位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占用外单位车辆、领导超标准配备固定用车等情况。
运用以上方法,笔者在其他被审计单位审计中还发现存在长期使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费报销私人车辆费用、以车辆维修名目报销虚假不合规开支、私人借用单位车辆并报销车辆费用等问题。(来源:甘肃审计厅网站,作者延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