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团委原副书记鹿丽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根据学院组织人事处《关于对张晓锋等19名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和《淄博职业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淄职院政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处将对团委原副书记鹿丽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院内有关部门和个人对鹿丽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人:闫涛、段肖玲
电 话:234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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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校区立德楼九楼911室
特此公示!
淄博职业学院审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