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组织人事处《关于对耿佃国等2名同志进行任中审计的委托书》和《淄博职业学院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处将对化学工程系主任耿佃国同志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 系 人:张振沂、周世海 电 话:2348616 、2348636
办公地址:北校区立德楼九楼911室 、906室
特此公示!
上一条:关于对团委原副书记鹿丽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制药与生物工程系主任巩健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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